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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券行允许入粤 银行可在粤设异地支行

       ●可设立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最高可持股三分之一

  ●CEPA签署补充协议六,内地新推29项市场开放措施

  今年的CEPA补充协议签署时间比往年最少提前了近两个月;实施的时间也比往年惯例的“第二年的1月1日”,足足提前了3个月,至今年10月1日正式启动。

  根据CEPA6,内地同意推出29项市场开放措施,涉及20个服务领域,其中两个为新增领域(研究和开发,以及铁路运输)。至此,CEPA6涵盖的服务领域总数由现在的40个增加到42个。中国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介绍,CEPA6中,有1/3的具体措施会在广东省“先试先行”,涵盖法律、会展、公用事业、电信、银行、证券、海运及铁路运输。

  香港行政长官曾荫权表示,希望新的开放措施将会是促进两地经济发展的良方,也是双方迎抗金融海啸的重要出路。

  香港银行可在粤设异地支行

  CEPA6金融服务承诺:香港银行在广东省设立的外国银行分行,可以参照内地相关申请设立支行的法规要求,提出在广东省设立异地(不同于分行所在城市)支行的申请。

  若香港银行在内地设立的外商独资银行已在广东省设立分行,则该分行可以参照内地相关申请设立支行的法规要求,提出在广东省内设立异地(不同于分行所在城市)支行的申请。

  在证券服务方面,符合特定条件的香港证券公司与内地具备设立子公司条件的证券公司,可在广东省设立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香港证券公司持股比例最高为1/3.允许符合条件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内地证券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以及积极研究在内地引入港股组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ETF.)

  港府相关发言人表示,港资银行在广东省设立支行,无需先在当地设立分行,大幅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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